美国(USA)投资移民EB-5方案是美国(USA)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,简称“EB-5” (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)是美国(USA)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……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,美国(USA)政府并于1993 年在 EB-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“区域中心”移民方案 (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),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“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的规定放宽为“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”。使EB-5 成为美国(USA)所有美国(USA)移民类别中,申请核准时间最短、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。
美国(USA)EB-5投资移民方案简介
EB-5是美国(USA)移民局USCIS的投资移民项目,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,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(USA)经济的发展。在两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,被升格为长期法案。同时,区域中心由USCIS基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建议而设计出来的可获取EB-5移民签证的临时法案!
由美国(USA)国会1993年推出,目的是为以灵活和变通的方式使EB5可以吸引更多外国人为美国(USA)经济做贡献而设置的临时性组织。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。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2年10月30号到期,在2012年9月份获得三年延期。
原文:
Visa Description:USCIS administers the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, also known as “EB-5,” created by Congress in 1990 to stimulate the U.S. economy through job creation and capital investment by foreign investors. Under a pilot immigration program first enacted in 1992 and regularly reauthorized since, certain EB-5 visas also are set aside for investors in Regional Centers designated by USCIS based on proposalsfor promoting economic growth
美国(USA)EB-5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(USA)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。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(USA)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(USA)工人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二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"条件移除",而成为永久居民。此方案的投资额为美金100万元。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,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金。
EB-5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当宽松,没有商业背景、年龄、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,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取得(包括个人累积所得、赠与、继承等多种途径)。一人申请,全家(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)均可同时获得绿卡。申请成功后可自由选择美国(USA)任何城市居住,或继续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。
美国(USA)移民项目大都为“区域中心”项目(俗称EB-5项目),有多个地区可供选择,例如南达科他州、宾州、费城、密西西比等投资移民项目。虽然这些项目普遍投资金额较少,可以减轻投资人的负担,但是在具体运作上,由于国人对美国(USA)的法律、经商环境、语言、经营成本等并不了解,政府也不提供担保,因此在申请前的风险评估、项目选择上要非常谨慎
小克学长cue您,定期分享国际竞赛、国际课程、留学动态、国际院校等相关资讯,与学弟学妹们破釜沉舟,携手并进,助力学弟学妹们成功拿到世界名校offer
小克学长智囊-国际教育专业顾问-在线答疑
关于国际教育任何资讯了解,留学前,背景提升、课程培训等相关疑问均可以在线咨询小克学长智囊,也可以搜索“网址https://www.szxxdjy.com/
关注微信公众号:”克拉教育背景提升”陪您一起了解。